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3〕23号 |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凯斯芙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MA01EFXPXG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潘* |
主要违法事实: | 凯斯芙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2100瓶木户® 透明质酸钠干眼滴0.3%给某公司(另案处理)。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行为属于《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没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3-08-31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08-16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