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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周内开除两名局级,均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天(2月7日)发布消息,密云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稳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此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在2月3日发布消息,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王广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显示,两人的违纪违法行为有诸多共同点:搞钱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对抗组织审查,等等。

  两正局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王广双获刑19年

  去年6月初,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密云区政协主席王稳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天(2月7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对王稳东的审查调查结论:王稳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对王稳东的处理措施包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终止其密云区第二次党代会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1月初,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广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王广双在2009年12月赴北京市水务局任副巡视员之前,在密云县任职29年多,曾任密云县委常委、密云县政府副县长长达9年。

  王广双涉及高福新案。

  高福新案是全国扫黑办在北京市挂牌督办的大要案,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督办。去年7月,全国扫黑办调研督导组赴京督导检查,听取了高福新恶势力团伙案等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汇报。陈一新要求坚决查深查透,确保把高福新案依法高质高效办成铁案。

  去年11月6日,北京三中院对高福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高福新、王广双等27人被判刑。

  今年2月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对王广双的审查调查结论:王广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犯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对王广双的处理措施包括: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犯罪问题经法院判决,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

  王稳东被查出同样问题

  “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按照北京市纪委监委的通报,王稳东和王广双的违纪违法问题,有诸多相似之处。

  如:对抗组织审查;搞钱色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或侵吞)巨额公款;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具体来说,王稳东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钱色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生活奢靡,追求享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资质获取、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广双在组织审查调查过程中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甘于被“被围猎”,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拆迁、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审批等过程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或索取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王广双曾任密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稳东也曾任密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中国青年报2010年10月一篇报道中,时任密云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稳东曾就基层依法行政问题表示,基层政府是法治型政府的基本细胞,与普通民众距离最近的也是基层政府。所以依法行政的主阵地应是在基层。但在农村基层,由于缺乏许多必要的法律资源,这成为了基层依法行政的一大障碍,“依法行政,也得先懂什么是法、什么是依法才行”。

  王稳东简历

  王稳东,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密云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2年12月至198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财政局驻河南寨乡农财员;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乡财政所所长;

  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历任北京市密云县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科长;

  (其间: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6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

  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发展计划工委副书记、县发展计划委主任兼物价局局长;

  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发展改革工委副书记、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 月,任北京市密云区政协副主席;

  2016年12月,任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密云区政协主席。(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王广双简历

  王广双,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7-1983.11   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公社科技站技术员、站长;

  1983.11-1991.01   历任北京市密云县农业局生产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1.01-1995.07   历任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乡副乡长,密云县农林办副主任、密云县新城子乡党委书记;

  1995.07-1996.04   北京市密云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旅游公司经理;

  1996.04-1999.08   北京市密云县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9.08-2001.12   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12-2009.12   历任北京市密云县委常委、密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密云县政府副县长;

  2009.12-2014.01   历任北京市水务局副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01  任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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