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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四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场所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二、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应及时拆除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五、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开展房屋装饰装修、新建、改建、扩建等施工工程时,应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或按照《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电焊、气焊、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施工作业时,应当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审批程序和责任人员,对动火作业实施审批管理,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在“企安安-动火报备”系统进行线上动火报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

  六、加强用电管理

  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场所内各类电器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和操作。电器线路敷设、电器设备安装和维修应指定具备执业资格的电工实施,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器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七、加强消防培训演练

  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消防宣传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本通告所称“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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