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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市农业农村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和领取时间作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的考生。

  二、领取方式

  (一)快递送达(推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申请证书快递服务。

  办理流程:在“部门服务”项下选择市农业农村局,点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事项,选择网上办理,注册后,上传身份证(原件)正背面或通行证(原件)照片,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经审核通过后,我局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证书。

  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

  (二)现场领取

  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在必要时仍可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1.领取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A区取件窗口)。

  2.领取时间:自2020年2月21日(周五)起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所需证件

  (1)本人领取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2)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本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咨询电话:010-89150234

  附件1 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审核通过人员(1).xls

  附件2 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审核通过人员(2019年申请).xls

  附件3 补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通过人员(1).xls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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