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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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日期]
    ----
  • [成文日期]
    2022-12-06
  •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 〔2022〕 145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23-01-06 00:00:0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乡村振兴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2〕145号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乡村振兴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22〕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厕所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的民生实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关系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体现现代文明水平。本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各涉农区真抓实干,市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厕标准的提高,也存在老旧农村厕所需要改造提升,改厕与污水治理需要加强衔接,厕所管护长效机制需要健全完善等问题。各涉农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向前推进,一年接着一年干,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实效,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抓好方案编制、政策鼓励、宣传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推进改厕,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而建,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平原、城乡结合部、山区等不同地区特点,合理确定改厕目标、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选择科学适宜的改厕技术模式,不搞“一刀切”。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科学谋划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统筹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各项工作。

  ——科学组织、有序实施。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合理确定任务目标,细化阶段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安排时序,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建管并重、注重长效。坚持建管用并重,强化配套服务,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出现“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现象,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效。

  (三)主要目标

  以巩固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为目标,以农村老旧户厕改造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三类及以上公厕比例保持在99%以上,改造的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达到A级标准,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改厕重点和任务目标。在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一户(宅)一厕、能改则改、愿改尽改”的要求,自下而上确定任务,推进户厕改造工作。分类推进不达标户厕改造,重点支持户用化粪池等地下部分建设,厕屋、洁具等地上部分主要由农民自己负责。对达不到污水收集管网纳管条件的户用化粪池进行改造提升。对因农宅空间、地质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单户改厕的,可通过联户建厕或适用改厕技术模式等形式解决卫生如厕需求。对不愿意改厕、短期内有拆(搬)迁计划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在充分征求农户意见、签订承诺书后可暂缓改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选择适宜技术模式。结合实际,选择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村庄风貌提升等自主改厕。新改建户厕应入户进院,积极推动户厕入室进屋。新建改建水冲式户厕要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分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指导解决改厕难题。(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改厕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农村改厕规范标准,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三格式户厕建设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执行,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北京市农村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工作指南(试行)》执行。严格招标采购程序,严格确定农村改厕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把施工质量关,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严把竣工验收关,改厕完成后由乡镇组织开展验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后适时进行抽查。加大农村改厕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对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村庄,要做好户用化粪池与污水管网的衔接,化粪池宜采用三格式(含两格式、双翁式)结构,上清液接入收集管网。对于因地形地势等原因无法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的户厕,可因地制宜建立清掏机制或试点应用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单户或联户处理。采用清掏处理的,粪液粪渣严禁随意倾倒。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厕建设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按照《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DB11/T 597-2018),持续推进农村公厕达标改造,依据农村规划对农村公厕实施建设或拆除。完善公厕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措施,保障管护经费,强化日常管护,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落实户厕管护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厕所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民对户厕的自我维护,切实提高农民的主人翁意识。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便捷、经济的公厕、户厕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按照“农户管理、快速维修、及时抽取、科学利用”的目标,做好农村户厕管护工作,实现设备坏了有人修、粪液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各涉农区加强农村改厕的宣传发动和工作引导,组织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由农民自愿提出改厕申请,逐级汇总建立改厕台账。各涉农区根据改厕目标,逐年提出改厕任务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工程实施。各涉农区组织乡镇按照改厕任务目标,根据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改厕工作,重点支持化粪池等地下部分改造。原则上,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的改厕,应当建立监理机制,确保改厕质量;由农民自主实施的改厕,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改厕质量符合要求。

  (三)验收归档。改厕施工完成后,各涉农区应指导乡镇统一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各涉农区要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建立改厕台账,加强管护。区级要在镇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加强抽查,确保改厕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各部门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加强会商,紧密协作,合力推进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农村户厕建设和管护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改厕模式指导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市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涉农区等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和管护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明确化粪池污水纳管条件,指导污水处理场站接收处理化粪池上清液;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指导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村改厕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厕所革命资金保障工作。各涉农区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完善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方案编制、政策制定、资金筹措、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按照现行政策对农村厕所建设和管护进行补助。鼓励各涉农区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乡镇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推进卫生户厕改造提升。其中:三格(两格)式化粪池改厕按照2700元/户的标准核算补助资金,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改厕按照5400元/户的标准核算补助资金,采取联户建厕或特殊改厕技术模式的按照建设类型、服务户数等情况核算补助资金。2018年以来已享受过农村户厕改造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改造。完善户厕清掏管护机制,户厕化粪池、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按照160元/户/年、180元/户/年的标准安排管护费。以项目形式试点推进户厕粪污联户(村)分散处理。农村公厕建设按照《本市公共厕所改造成本控制标准》(京财公用〔2019〕2194号)执行,根据开放时间核定管护资金补助标准。上述农村厕所建设和管护补助政策,原则上生态涵养区市级补助70%,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市级补助50%,其他区市级补助60%,资金由各涉农区统筹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实际,依据职责适时动态调整相关补助标准。

  各涉农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农村户厕建设和管护的补助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情况纳入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考核,加大对农村厕所革命推进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采取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动态推进问题户厕整改清零。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加强户厕管护、公厕保洁、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和加强厕所养护的主动性。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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