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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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作物种类

  玉米、小麦、大豆、水稻

  二、引种区域划定

  根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国品审〔2016〕1号)同一生态区的划分范围,与我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均可进行引种备案。具体涉及到我市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种类和适宜区域范围为:

  玉米: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北方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类型区,黄淮海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类型区;

  小麦:北部冬麦水地品种类型区;

  大豆:黄淮海夏大豆北片品种类型区;

  水稻:华北中粳早熟类型区,北方中早粳晚熟类型区。

  三、引种者要求

  引种者应为品种选育单位或具有引种作物生产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

  四、适应性、抗病性试验要求

  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适应性、抗病性试验。适应性试验点数不少于5个且均匀分布在引种作物主产区,玉米、小麦、大豆三类作物试验设计参照北京市同类型作物品种生产试验,水稻参照国家水稻品种生产试验。适应性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设计、承试单位及具体地点、试验人员及联系方式、试验结果(各试验点数据及汇总数据)及结论等内容。

  玉米、小麦、大豆三类作物抗病性试验项目参照北京市对应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方案执行,水稻参照国家水稻品种区域试验方案。

  五、引种备案材料

  引种者需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1.《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

  2.引种备案品种适应性、抗病性试验报告;

  3.体现引种备案品种特征特性照片(植株、籽粒、果实各1张)3张,尺寸为6D,粘贴在A4纸上;

  4.引种者承诺书;

  5.引种备案具有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的品种,需提供品种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给各作物联系人。

  六、引种备案材料受理地址及时间

  (一)受理地址及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品种审定管理科

  (二)受理时间

  每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三)联系人

  邢燕霞(玉米):010-82028489  bjseedsd@126.com

  邢  蕾(小麦):010-82028489  bjseedsd@126.com

  田慧芳(大豆、水稻):010-82028646  bjseedsd@126.com

  七、其他要求

  引种者应当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对没有如实填写信息或故意隐瞒备案品种缺陷、且在生产中因种子问题给用种者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引种者承担。

  附件:

  1.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docx

  2.引种者承诺书.doc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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