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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前8月进展情况

序号 年度任务 工作进展
1 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 1.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京郊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一是搭建线上产销对接平台,截至8月31日,共有526个生产主体在“北京市农产品供求信息采集平台”发布农产品供应信息871条,解决问题比例达到96%;二是举办“京鄂交响曲”大型公益直播活动,借助北京广播电视台分期分批推荐京郊优质农产品参与主持人直播带货,其中6月10日特别节目总观看量超过1864万次,总点赞数超过132万次,总成交额超过35万元,包括京郊农产品4万余元;三是组织各涉农区开展线上销售活动,大兴、平谷、延庆分别在西瓜节、鲜桃季、绿色蔬菜惠民直送等系列活动举办多场直播带货活动,全程线上线下结合销售,有效拉动了消费;四是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京政农发[2020]106号),初步形成北京农业电商发展报告报审稿。 2.市区农业农村领域已建成较完善的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双随机”方式开展的抽查事项27项,覆盖率为96.4%,公示率为100%。梳理出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抽查事项,拟列入第一批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并已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了《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北京市农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及时梳理2020年新颁布的3部农业法律法规处罚条款,调整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正在研究修订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1月至8月,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检查总量为194777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509件,罚没款108.42万元。
4.分类清理政务服务“零办件”事项1项,在2019年基础上,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26.7%,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36.9%;梳理全市农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1项,拟增加1项;印发了《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办理标准(试行)》;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了动物诊疗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非生物制品类)等3个事项告知承诺书文本,优化行政审批事项32大项(42办事项);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许可准入类》梳理全市农业行政许可事项,无市场准入隐形门槛。完成隐性壁垒排查工作,对照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正在对未纳入事项目录的3个事项进行整改。
2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加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约束监督,构建面向实施、城乡统管的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规划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流程和标准,健全科学编制规划机制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制度。 1.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工作方案》(京农组发[2020]2号);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工作方案》和规划思路框架;制定北京地区园艺设施建设指南,形成了《设施农业标准汇编》;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北京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已经多轮讨论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2.完成设施农业台账建设任务,全部加挂二维码并实现关联;开展市级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大棚房”问题巡查,共实地检查127个农业园区或基地的8830个大棚,没有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督促指导各区结合实际谋划研究,制定本区宅基地及建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完成2020年上半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统计工作和相关数据更新,密云、顺义、通州完成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土地备案工作,其他各区前期准备手续已完成。
3 建立“村地区管”管理体系,以及区、乡镇、村三级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土地用途管控机制,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拟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各区。
4 制定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完成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任务,提高农业产出效益。 1.制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主管市领导同意,拟报市政府审议;制定高效设施农业用地试点方案,目前经市政府同意后已于5月27日正式报送自然资源部,待批复后推进高效设施农业试点建设工作;制定了“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框架,形成了促进农业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规划初稿,突出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十四五”时期北京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初稿已完成并经过两轮专家研讨;“十四五”时期北京农业文化遗产发展规划完成初稿并准备征求意见;“十四五”时期北京乡土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等2项规划形成阶段性成果;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特色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北京市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政策,目前正在进行事前绩效评审;《北京市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环节,预计9月份召开预审会。2.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印发《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京政农发〔2020〕24号),开展政策解读系列报道。印发并落实良种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细则。组织开展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平谷国家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国家(北京)种业智库等国家重点项目落地和推进。
3.印发《2020年北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完成9个标准的送审和7个标准的报批,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和评定,开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印发《北京市“三品一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检员培训,持续推进无公害认定工作;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6大方面16项重点工作,强化收官之年各项工作落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创建的9个区开展遴选验收工作。
5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做好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 1.召开市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完善“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指标解释。
2.压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印发2020年各涉农区粮食和蔬菜生产目标的通知,下达各区蔬菜生产目标;要求各区制定“菜篮子”区长负责制整改方案。
3.根据农业农村部反馈的2018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4.全市共有17家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其中,新建11家,6家改扩建。已全部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工程进展顺利。大兴区为保证任务完成,新建设一家生猪育肥场,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工程。根据市统计局数据,截至6月底,生猪存栏14.9万头,出栏7.1万头。
5.本市生产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9.4%、99.3%、100%,合格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6.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并相继发布系列技术指导意见指导疫情期间蔬菜生产,同时组成13个督导组,到各区指导蔬菜和粮食生产,目前,全市蔬菜生产状况良好;引导企业保持外埠基地生产能力、加大产购销力度、稳定货源,组织行业协会、外埠生产企业在河北、内蒙古等地调运蔬菜,通过批发市场、直营直销等多种形式供应北京市场,提升淡季蔬菜供应能力。
6 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依法依规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利用闲置农宅,发展精品民宿等绿色产业,不断提升京郊旅游发展品质。 1.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
2.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农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闲置农宅利用规范管理,并前往密云区大城子镇、大兴区魏善庄镇调研指导。
3.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联营公司组建、民主决策程序履行相关指导工作。
4.印发《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实施意见》及《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推动民俗接待户提档升级成为乡村民宿。已完成朝阳、丰台、顺义、通州、门头沟、怀柔、房山、海淀、延庆、密云、大兴的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项目督导,推动各区民俗接待户提档升级。目前,已完成200户民俗接待户提升改造的方案设计和部分施工,施工完成率60%。
7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1.完成上半年农村经济形势情况分析,开展三季度农村经济形势材料准备工作。
2.按月发放各类养老金,目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3.继续落实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对核定的生态林管护员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给予638元/人/月的岗位补贴。
4.积极推进设施蔬菜产业集群建设,稳步推进规模化生态养殖,带动农业领域就业。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帮扶农村劳动力就业1.68万人,其中农村登记失业转就业0.68万人,转移就业1万人;将新建、改扩建17个生猪养殖场已吸收就业2174人;加大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已连续开展25期抗击疫情乡村休闲旅游线上培训微课堂,共培训1.3万人次,为广大休闲农业经营者提供支持和帮助。
5.据市统计局监测数据,2020年上半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406元,同比增长16.1%,快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4个点。
8 创新科技、产业、市场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培养一批爱农业、懂科技、会管理的新时代农民企业家。完成低收入农户“脱低”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增强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1.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民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农组办发〔2020〕7号);修改《北京市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待完善后印发。
2.组织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农广校系统对改版升级后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培训;统计上半年全市农民培训情况,优化调整全年培训方案,制定和完善培训制度。
3.组织开展了第六届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及全市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工作,评选出优秀创业创新项目10个,推荐其中4个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
4.针对京郊农业生产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发布生产技术指导意见107期,发布病虫防控指导意见94期;已组织叶类、果类等10个创新团队,对接农业企业和合作社90余家,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5.据市统计局监测数据,2020年上半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406元,同比增长16.1%,保持快速增长。
6.印发《2020年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工作和10个区、19个市级单位的责任分工;指导各区开展低收入农户全面摸排,核查2019年调查收入真实性,识别标准线下户、标准线边缘户(4565户)和返低风险户(222户)三类群体,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实施重点帮扶。
7.印发《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评估检查的函》,部署各区开展对“六个一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目前各区已提交自查报告。研究制定《市级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评估方案》,在区级自评基础上,开展市级抽查核验。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收入稳定性、第二阶段产业项目、第三阶段就业评估检查,并督促各区根据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9 积极推进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试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1.制定印发《2020年北京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林下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9个区2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林下经济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村初步制定了林下经济建设方案,确定了林下经济的建设模式,基本完成了林下作物的定植工作。
2.梳理低收入林下经济产业项目,赴大兴区、密云区调研林下经济产业项目。目前,门头沟区、大兴区、密云区已在低收入农户较为集中的镇、村发展了林下经济,已发展的项目做好后期管护。
10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第三批村庄规划编制,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15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600个村人居环境整治。 1.全面启动第三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三批村庄规划编制557个,累计完成村庄规划2798个,占应编规划村庄的95.9%。
2.持续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本年度累计完成改厕9814户,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总覆盖率98.66%。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00个村污水治理任务分解到各区,目前已完工49个村,其他任务村已全部启动。
4.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批“千村整治”任务已全面启动,3-8月卢彦副市长9次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级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检查和抽查5次,重点对第三批任务村、396个城乡结合部村庄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位已移交属地整改,农村环境较好保持了干净整洁有序的面貌。
5.百村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152个村应编规划148个,已全部编制完成,实施方案通过区级审批149个占98%,56个村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11 巩固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成果。 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95号),对平原村庄、低海拔山区和延庆川区村庄的清洁取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
12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1.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20〕134号),启动了2020年172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新增140个以上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6年-2019年,累计完成了56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截至8月底,已完成68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其它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根据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目前全市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已实现全配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2.64%。
13 调整更新农用地分类清单,推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1.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97号),房山、通州、昌平等区已基本完成分类清单调整更新工作,其它区正有序推进分类清单调整更新工作。
2.根据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耕地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20号),组织各区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14 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1.强化部署,落实责任。组织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本市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市生猪恢复生产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调度会,部署相关部门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
2.督促综合防疫措施落实。一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与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截至8月31日,百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61人次,在全市指定27个进京道口派驻检疫监督人员2887人次,共检查畜禽运输车辆9818辆次;对全市非指定进京道口巡查7687个次,检查调运生猪19865头,生猪产品91829吨,开展三部门联合执法134次,查处1起违法违规调运调出生猪行为。二是实施调运监管,依托北京市生猪调运监管平台启动外埠调运闭环监管机制对顺义区调入仔猪进行了点对点全程管控。三是开展全链条监测,对养殖生猪、屠宰生猪及调入白条肉、饲料、屠宰厂和无害化处理厂及相关运输车辆开展检测。截至8月31日,共监测样品137413份,其中市级监测5145份,区级监测132268份,结果均为阴性。四是组成市级评估指导组,会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通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等9个区对新建、改建、扩建猪场项目及恢复生产场改造开展40多场次生物安全评估指导;编制了《阶段性保供猪场建设指引》及26项评估标准,指导各区复养生猪养殖场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改造后方可投产。五是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种数据统计、信息收集、12345、12316舆情反馈落实,完成日报、周报编辑上报工作,2020年以来,累计编辑日报131期,周报34期,督促完成221条舆情的核查反馈。
15 市级委托无害化处理项目管理。 1.与市财政局会商,启动北京市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项目成本测算。
2.按照无害化处理协议,经审核确认,截止8月31日,全市(除顺义区外)无害化处理2787.72吨。
3.制定2020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善全市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体系设置和运行体系。
5.组织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风险管控。
16 强化“留白增绿”,腾退土地实现增绿1600公顷,建设城市森林13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50处。 印发《北京市2020年农业领域留白增绿工作方案》(京政农发〔2020〕39号),指导各区结合落实国家对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组织生产经营者因地制宜进行复垦复种。截至8月26日,已复垦复种263.43公顷。
17 加强与张承地区的科技合作。 组织家禽团队、粮经团队、果菜团队和鲟鱼、虹鳟鱼团队与张承地区科研单位,企业、基地进行对接,按照计划,正在开展蛋鸡、甜玉米、草莓和虹鳟鱼等新品种和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
18 做好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1.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履职绩效考评指标进行了调整优化。
2.简化2020年对各区绩效考核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指标,仅保留一项指标:“2020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将考评工作综合纳入“十三五”时期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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