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首都之窗

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首页 > 首页 > 详细页

第11届“聚焦北京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了广泛发现并留下首都农业新发展、农村新面貌、农民新生活的美好瞬间,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文联决定继续联合主办第11届“聚焦北京美丽乡村”摄影大赛,由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宣传教育中心和北京摄影家协会承办。

    一、征稿时间

  即日启动,2020年10月15日24:00停止收稿。其中,“小康美景手机拍”作品9月22日24:00停止收稿。

    二、征集内容

  1、产业兴旺:主要反映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景观等;

  2、生态宜居:主要反映北京乡村庭院绿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所在的优美生态环境等;

  3、乡风文明:主要反映北京乡村的革命文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文化活动、民俗风情、民间曲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4、治理有效:主要反映北京乡村自治、德治、法治的丰富实践和成果,如“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及“12345接诉即办”、村规民约等;

  5、生活富裕:主要反映北京农民的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生产经营、入股分红、合作经济等。

    三、征稿类别

  “聚焦美丽乡村相机拍”征稿,请按照风光、纪实、人物三类作品进行投稿。

  “小康美景手机拍”征稿,不用注明作品类型。

  四、投稿细则

  (一)“聚焦美丽乡村相机拍”稿件要求:

  1、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2、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3、拍摄对象为北京13个涉农区的农业、农村、农民。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二)“小康美景手机拍”稿件要求:

  1、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尤其欢迎有深度的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2、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画面上不应显示作者的姓名、昵称或Logo 等,不得加水印、边框及题字、题跋等。

  3、拍摄范围为北京13个涉农区。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为2019年5月1日以后。

  五、荣誉设置

  (一)“聚焦美丽乡村相机拍”作品:

  1、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在来稿中评选出100件入选作品。每件入选作品将支付稿酬550元/幅(组)并颁发证书。

  2、入选作品将择优在2020年举办的“诗画(北京)美丽乡村”诗、书、画、影艺术联展上展出。

  3、入选作品将在北京摄影家网站、北京美丽乡村网站等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

  (二) 小康美景手机拍:

  主办方将择优在“北京美丽乡村”网站和北京美丽乡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宣传,优秀作品将在 “诗画(北京)美丽乡村”诗、书、画、影艺术联展上展出,入选作品将支付相应稿酬颁发证书,同时推荐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小康美景手机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六、投稿方式

  (一)聚焦美丽乡村相机拍:

  1、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注册并登陆北京美丽乡村网站(www.jmlxc.cn)会员中心进行网上投稿;作者依据拍摄作品的内容,按拍摄类别上传投稿。(上传图片大小要求:不超过500K)

  2、通过各区摄协集体组稿

  通过北京市摄影家协会动员13个涉农区的区摄影家协会进行组稿,和北京美丽乡村网站的投稿,一并参加评选。

  各区摄协组稿时请以小图形式征集,每幅图片文件量不大于500K。

  作品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修改文件名:

  作品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名-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洁说明)-联系电话

  注:未按征稿要求格式的稿件不予参评。

  (二)小康美景手机拍:

  1、通过邮箱投稿:

  paipaile@163.com;

  2、通过二维码投稿:建设中,预计5月30日上线;

  3、投稿时须认真填写拍摄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意图等。“小康美景手机拍”摄影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七、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调整或者重组。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征稿期间,投稿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选。

  4、主办者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行支付稿酬。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咨询电话:010-88512171转70

  联系人:武子姗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