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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以“清洁美、整齐美、绿化美、协调美、和谐美”为标准,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精品示范“标杆”

  1.典型引领、示范先行。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先行、先点后面原则,注重培育典型、发现典型,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广大家庭在实践中创造出的有益做法、鲜活经验并进行总结推广。

  2.农民主体、注重长效。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发挥村民主人翁精神,让“美丽庭院”的评选过程,成为激活村民自治体系建设内生动力的过程,引导广大家庭“思想先进、行动跟上”,通过庭院美化的过程点燃村民积极投身创造美好生活的激情,通过自治共治、共建共享的机制激发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热情。坚持评选与管理并重,积极探索完善美丽庭院评选、淘汰、星级评定等长效机制。

  3.因地制宜、留住乡愁。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和地方特色,注重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善于利用本地自然资源禀赋,根据各村地理位置、民俗情况,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院落风貌,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力争庭院景观风貌与村庄规划、周边环境、人文传承相协调,打造一村一景、一带一韵、一院一品。

  4.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坚持部门联动,强化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借势借力、整合资源,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发挥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多元机制作用,形成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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